- 中文名
- 胡锦涛
- 国 籍
- 中国
- 民 族
- 汉族
- 出生日期
- 1942年12月
- 毕业院校
- 清华大学
胡锦涛个人履历
1959—1964 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学习
胡锦涛年轻时期照片(12张)
1964—1965 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学习,并任政治辅导员
1965—1968 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参加科研工作,并任政治辅导员(“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终止)
1968—1969 水电部刘家峡工程局房建队劳动
1969—1974 水电部第四工程局八一三分局技术员、秘书、机关党总支副书记
1974—1975 甘肃省建委秘书
1975—1980 甘肃省建委设计管理处副处长
1980—1982 甘肃省建委副主任,共青团甘肃省委书记(1982.09—1982.12)
1982—1984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主席
1984—1985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1985—1988 贵州省委书记,贵州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1988—1992 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西藏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1992—1993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
胡锦涛(7张)
1993—1998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
1998—1999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央党校校长
1999—2002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党校校长
2002—2003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党校校长(2002.12月不再兼任)
2003—2004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2004—2005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胡锦涛担任职务
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央委员,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十四届、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十六届、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十五届四中全会增补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十六届四中全会任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十七届一中全会任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第六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
[2-3]
胡锦涛主要理论
科学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和人的全面发展。
科学发展观(4张)
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就是要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同时,加快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建设,形成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协调,就是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可持续,就是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4]
词条图册
更多图册
- 参考资料
-
- 1. 胡锦涛同志简历 .人民网
- 2. 胡锦涛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简历 .中国政府网
- 4. 胡锦涛:科学发展观是我党提出的新重大战略思想 .新华网[引用日期2018-07-12]
词条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