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States)是由领土、人民(民族,居民)、文化和政府四个要素组成的,国家也是政治地理学名词。从广义的角度,国家是指拥有共同的语言、文化、种族、血统、领土、政府或者历史的社会群体。从狭义的角度,国家是一定范围内的人群所形成的共同体形式。
国家概念:区域划分,有行政合法性,也就是合法权力。一个国家合法性是指一个政权的理性标准。理性标准是指司法审核标准,法制建立标准,国家可以容纳多民族。
民族概念:已形成独特的文化,包括语言、文字、信仰、崇尚、习俗、服饰、佩饰、建筑风格、饮食习惯、忌讳等等。民族也可以国家化。
在外语中如英语或法语,国家一词有多种解释,例如地理层面,政治层面,民族层面,这三种层面各有代表国家的单词。
- 中文名
- 国家
- 外文名
- country(英语)
- 定 义
- 政治地理学名词
- 形 式
- 由国土、人民、文化和政府组成
- 俄 语
- Страна
- 法 语
- Pays
国家国家起源
编辑国家相关学说
据自然说之倡导者亚里士多德所言:“人生来就是政治的动物。”其国家之起源,即由于人类繁殖所需的一对男女以及生来就为主人与奴隶的相互保全欲求,自然而然地构成家庭,由此逐步形成一个自然村。人类天性向往美好生活,为了满足这种本性欲望,继而在自然村的基础上自发地建立一个共同体。这一顺其自然发展形成的共同体,就是国家。(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一卷第二章)
契约论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最有影响的国家学说,契约说之代表人物有格老秀斯、霍布斯、洛克、等,就中又以卢梭著之《社会契约论》最为典型,契约说概言之,即“一切社会之中最古老的而又唯一自然的社会,就是家庭”。各个家庭成员,一经成年脱离家庭依附关系后,为了维护各自生来具有的自由和平等,确保自身生存的利益,理智地于社会生活中发生一种互相约束。当社会发展需要人们共同协作,“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保障结合的人身和财富时”,“每个结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权利转让给整个集体”,原来的约束就转化成了“社会契约”。结合行为产生的道德与集体之共同体,“过去称为城邦,它的成员称它为国家,当它是主动时,就称它为主权者”(卢梭《社会契约论》第一卷)。契约论对资产阶级革命和资产阶级国家的建立都产生过重要影响。
神权论认为,国家是根据神的意志建立的,国家的权力来源于神(天、上帝)。这种理论在东西方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都占有重要地位。中国古代社会,普遍信奉“天道”,说国家的权力来自“天命”,把帝王称为天子。在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的势力支配了整个思想界,普遍宣扬“一切权力来自神”、“除上帝外,别无权力”的观点。集神权思想大成的欧洲中世纪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是其代表。神权论从16世纪开始衰落,但至今在一些国家仍有影响。
暴力论认为,国家起源于掠夺和征服,强调暴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政治上的奴役先于经济发展的过程,国家的产生不是社会内部发展的结果。德国哲学家E·K·杜林、奥地利社会学家L·龚普洛维奇和德国理论家K·考茨基都是暴力论者。
马克思主义者关于国家起源的理论
在国家出现之前,人类社会处于原始社会状态。恩格斯指出,国家的出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人类社会始终存在着两种生产,即物质资料和精神资料的生产(衣、食、住及生产工具的生产)和人类自身的生产(人种的繁衍及婚姻家庭形式的发展)。社会制度受这两种生产的制约。在物质资料生产水平低下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制度,成为国家产生以前对社会进行管理的基本社会制度。随着物质资料生产的发展,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生产关系逐渐代替了血缘关系,使社会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新的社会制度取代了由血缘关系决定的氏族制度,这就是具有公共权力的国家制度。恩格斯曾强调,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指出原始社会制度瓦解是个逐渐的过程,物质资料生产的发展、家庭私有制的出现和奴隶阶级的形成是国家产生的前提。在原始社会,生产发展到社会第一次大分工(农业与畜牧业的分离)时,就已经有奴隶出现,而在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农业与手工业分离)时,奴隶已成为农业、手工业的主要劳动力。这时国家尚未出现,只有阶级形成,当两个对立的阶级的矛盾达到不可调和时才出现了国家。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 “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这是马克思主义同一切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思想家关于国家起源理论的基本分歧点。
国家理论思路
第一种思路,是对现代国家三个特点的总结(即国家起源的三个标志):
(1)统治者及官员的专业化。
(2)权力中心的集中化。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统一的、金字塔形的法律体系(在法制国家内:宪法—法律—法规—行政命令)或规范体系。
(3)政治权力的制度化、非人格化、非家族化。这首先意味着抽象的公共权力与执政者的分离:执政者不是国家、不是公共权力本身,而只是它的一定时期内的执行者,或最多是代表。它还意味着公共权力的行使应严格限制在法定的范围之内,其运用应严格遵守现行法律,而非统治者的个人好恶,要去除一切不确定性。
第二种思路,指出国家是在市民社会中逐渐生长起来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而被人创造出来的。
它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过程:(在西方)以希腊城邦为代表的城邦制国家(City—State,Etat—Cité)—帝国(马其顿或罗马)—现代民族国家(Nation—State, Etat— Nation)。
国家国家体制
编辑“合众国”、“共和国”、“公国”、“联合王国”还有“联合酋长国”、“联邦”、“邦联”这些名称,有的是侧重表达国家的政体(共和国、王国和公国),有的是侧重表达国家的组成形式(合众国、联邦、邦联),有的是兼而有之(联合王国、联合酋长国)。
2、合众国——United States,特指美国,现有的合众国除美国外还有墨西哥。字面上并无“共和国”之意也没有体现出其民主政体的特点,而是侧重表达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可以理解为是由若干“州”联合组成。这里的主题词States是复数,指的是国家的组成单元。
4、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特指英国,可以理解为由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历史上还包括有爱尔兰、印度等等)数个地区组成的一个王国。这里的主题词Kingdom是单数,指的是整个国家,与合众国的主题词的用法不同。另外历史上也有过其他的联合王国,例如葡萄牙·巴西·阿尔加维联合王国。
8、联邦——Federation,侧重表达国家的组成形式是联邦制,联邦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和国、邦或州联合组成一个统一国家。邦联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国家为了某种特定目的而结成国家联合,其构成的不是一个独立主权国家。
9、城国——City state,顾名思义由一个城市组成的国家。
10、帝国——empire或empery,以世袭君主皇帝为元首的国家。现在很少见。
11、私人国家——Micronation,声称是独立国家。由个人或家族、小组织建立。以西兰公国为首,通常不被承认。
国家国家要素
编辑国家是由国土、人民(民族)和政府三个要素组成的。
20世纪初的几位法国和德国学者如Jellinek, Laband,Carré de Malberg,创立了国家三要素的理论,强调了政治权力与领土、人民的统一。
国家三要素理论可以如此概括:当在一个固定的领土范围内居住着一个人民(经常是同一民族或有共同的认同感),而在这个人民中又行使着一个合法的政治权力时,便存在着国家。
作为国家的基本要素,领土并不只是供人居住的一片土地,它同样构成了这个国家、这个民族的历史、文化、宗教记忆的一部分,是这个国家的象征,是联系人民、使他们自我认同及互相认同的纽带。有时这后一个作用甚至引起不同种族、人民之间的冲突,如科索沃、耶路撒冷。
最理想的领土边界当然是自然边界:高山大河。但在更多情况下,现代国家的边界是条约边界。在19世纪—20世纪,边界的神圣性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成为了国家主权的载体。而20世纪末年,随经济的发展及各国间的相互依赖和交流,边界的重要性又有变化的新趋势。
所谓人民,在过去、特别是在西欧,首先是指一个民族。在现代,则是指所有服从于一个主权权力的人民。它可以是一个民族,也可以包括若干民族;可以是本国人,即通过血缘关系得到此地位的人,也可以是归化了的外国移民,当他们离开自己的国土时,并不失去本国人民的资格。
人民不是国家的臣民。在现代国家中,它首先是政治中的一个最重要角色,是一个国家政治权力合法性的唯一来源,是一国的主权者。按照自然法理论及现代民主理论,人民在国家权力出现之前便已存在,或者说国家是他们的创造物。在国内政治的领域中,人民更多地是被定义为公民,即有权参加政治事务的人。“公民”超越了人们在经济地位、文化、职业上的不同,使人们有了一个新的共同身份。
合法的政治权力(政府),是一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重要角色,一个法人。国家意志因而与统治者的个人意志不同。在国内事务中,它合法地管理着人民,公正地处理人民之间的冲突,以及作为中央权力处理与其他国内法人的关系。它垄断着合法的强制权,单方面制订法律规范,是一个权力机构。当然在现代法治国家中,公共权力也必须在它制订的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国家国家分类
编辑在人类学意义上,可以把国家分为单一民族国家或多民族国家。
在政治经济意义上,可以将国家分为自由主义国家或社会主义国家、干涉主义国家、保护主义国家(Etat Providence)。
在公法意义上,可将国家分为单一制国家unitary state—Etat unitaire(中央集权或地方分权的)与联邦制国家federal state—Etat fédéral(还有所谓的邦联制confedercy of state,在这里,一个邦联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一个国家联盟,其中每一个都保留着它的主权权力)。
联邦制国家是指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分享宪法性权力,其方式及份额(程度)各国亦不完全相同。
国家政权形式
编辑即国家的组织形式,包括国家的管理形式和结构形式。
国家政权形式是国家本质的表现,为国家本质所决定,国家形式必须适应国家的阶级本质。但各国的历史条件、传统习惯、阶级力量对比等因素不同,所以形式也纷繁多样,即使本质相同的国家也可采取不同的国家形式。国家形式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它通常由一国的法律(主要是宪法)所确认,受到国家的法律强制力的保护。
国家国家职能
编辑国家职能是国家机器,这是为了实现国家的总任务和总目的的活动方向,或称国家活动的总方向、总作用。西方政治学者通常把国家职能叫做国家功能,或把国家每个组成部分的活动、具体任务和国家活动的形式,说成是国家的职能。如有人把国家职能说成是个别国家机关的功能,说国家有立法、司法、管理的功能。
把国家职能说成是国家活动的具体目的,至少有3个目的:①保护国家免受其他国家的侵犯,②保护国内每个人免受他人的侵犯与压迫,③举办个人或少数人不应或不能举办的事情。
国家机器的每个部分,虽然具体任务、目的、活动方式不同,但它们都是为国家的总任务、总目的服务的。
国家基本权利
编辑国家独立权
独立权指国家依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内外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权利。
国家平等权
平等权指国家在参与国际法律关系时,不论大小强弱,发展水平,都具有平等的地位和资格,平等地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的义务。主要表现在:国家在国际组织或国际会议中平等地享有代表权和投票权;国家平等地享有缔约权;国家平等地享有荣誉权;国家之间没有管辖权等等。
国家自保权
(2)自卫权是国家遭受外国武力进攻时,单独或与其他有关国家一起进行武力反击的权利。国家可以单独自卫,也可以实行集体自卫。
国家管辖权
国家的管辖权主要体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3)保护性管辖权。特指国家对在该国域外犯有危害该国安全、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及其他重大政治、经济利益等罪行的外国人进行管辖的权利。这种管辖权的行使一般基于两个条件:一、外国人在领土外的行为所侵害的是该国或其公民的重大利益,构成该国刑法规定之罪行或规定应处一定刑罚以上的罪行;二、该行为根据行为地的法律同样构成应处刑罚的罪行(双重归罪)。保护性管辖权的行使有两种方式:上述行为人进入该受害国境内被依法拘捕和管辖;通过国家间对行为人的引渡实现受害国的管辖权。
(4)普遍性管辖权。国家对任何人在任何地域所犯的严重危害国际社会普遍利益的国际罪行进行管辖的权利。海盗罪、战争罪、破坏和平罪、违反人道罪等已被公认为国家普遍管辖权的对象。国家的普遍管辖权只能在本国管辖范围内或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权的区域行使。
国家国家名单
编辑国家名单内容
截至2017年,世界上有198个国家被国际普遍承认:
其中193个为联合国会员国。
暂未被普遍承认的:
其中2个未被主权国家普遍承认的,均未加入联合国,不过在国际习惯法中被视为国家:撒哈拉阿拉伯民主共和国(撒拉威阿拉伯民主共和国)、科索沃共和国。
极少或不为国际社会承认的政权,均未加入联合国:北塞浦路斯、阿布哈兹、纳戈尔诺-卡拉巴赫、德涅斯特河沿岸摩尔达维亚共和国、索马里兰、南奥塞梯、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西南索马里、邦特兰、果敢人民共和国、邦萨摩洛共和国,伊斯兰国,高加索酋长国。
个别组织或个人单方面宣布成立的私人国家,通常不被认为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西兰公国、摩洛希亚共和国、埃贝斯菲尔德共和国、赫特河省公国、埃尔加兰-瓦尔加兰王国、尼马克共和国、自由多尼雅公国、威斯塔克迪卡大公国、塞波加大公国、艾尔格兰度瓦加兰特帝国、珊瑚群岛同性恋王国、沙兹尔共和国、雷东达岛、西提王国、瓦依公国、列顿卡伦登堡、自由土地,恩克拉瓦王国。
国家国家和地区
AD The Principality of Andorra 安道尔
AE United Arab Emirates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AF Afghanistan 阿富汗
AL Albania 阿尔巴尼亚
AG ANtigua and Barbuda 安提瓜和巴布达
AI 安圭拉
[3]
AM Armenia 亚美尼亚
AN 安的列斯群岛
[3]
AO Angola安哥拉
AQ Antarctica南极洲
AR Argentina阿根廷
AS 美属萨摩亚群岛
AT Austria奥地利
AU Australia 澳大利亚
AZ Azerbaijan 阿塞拜疆
BB 巴巴多斯
BS Bahamas 巴哈马
BH Bahrain 巴林
BD Bangladesh 孟加拉国
BB Barbados 巴巴多斯
BY Belarus 白俄罗斯
BZ Belize 伯利兹
BE Belgium 比利时
BJ Benin 贝宁
BM Bermuda 百慕大
BT Bhutan 不丹
BO Bolivia 玻利维亚
BA Bosnia and Herzegovina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BW Botswana 博茨瓦纳
BV Bouvet Island 布维岛
BR Brazil 巴西
BN Brunei Darussalam 文莱
BG Bulgaria 保加利亚
BF Burkina Faso 布基纳法索
BI Burundi 布隆迪
CM Cameroon 喀麦隆
CA Canada 加拿大
CV Cape Verde 佛得角
CF The Central African Republic 中非共和国
CL Chile 智利
C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华人民共和国
CX Christmas Island 圣诞岛
CO Colombia 哥伦比亚
CH Switzerland 瑞士
CG Congo 刚果共和国
Democratic Republic of the Congo 刚果民主共和国
CK Cook Island 库克群岛
CR Costa rica 哥斯达黎加
CI Coate d'Ivorie 科特迪瓦
CU Cuba 古巴
CV 维德岛
CY Cyprus塞浦路斯
CZ Czech捷克
DK Denmark丹麦
DJ Djibouti吉布提
DM The Commonwealth of Dominica多米尼克
DE Germany德国
DO The Dominican Republic多米尼加
DZ Algeria阿尔及利亚
EC Ecuador厄瓜多尔
EG Egypt埃及
EH West Sahara西撒哈拉
ES Spain西班牙
EE Estonia爱沙尼亚
ET Ethiopia埃塞俄比亚
ER Eritrea厄立特里亚
FJ Fiji斐济
FI Finland芬兰
FR France法国
FM Micronesia密克罗尼西亚联邦
FO法罗群岛
GA Gabon加蓬
GQ Equatorial Guinea赤道几内亚
GF French Guiana法属圭亚那
GM Gambia冈比亚
GE Georgia格鲁吉亚
GH Ghana加纳
GI Gibraltar直布罗陀
GR Greece希腊
GL Greenland格陵兰
GD Grenada格林纳达
GU Guam关岛
GT Guatemala危地马拉
GN Guinea几内亚
GW Guinea-Bissau几内亚比绍
GY Guyana圭亚那
HR Croatia克罗地亚
HT Haiti海地
HN Honduras洪都拉斯
HU Hungary匈牙利
IS Iceland冰岛
IN India印度
ID Indonesia印度尼西亚
IR Iran伊朗
IQ Iraq伊拉克
IE Ireland爱尔兰
IL Israel以色列
IT Italy意大利
JM Jamaica牙买加
JP Japan日本
JO Jordan约旦
KZ Kazakhstan哈萨克斯坦
KE Kenya肯尼亚
KI Kiribati基里巴斯
KP North Korea朝鲜
KR South Korea韩国
KH Cambodia柬埔寨
KM Comoros科摩罗
KN Saint Kitts and Nevis圣基茨和尼维斯
KG Kyrgyzstan吉尔吉斯斯坦
KW Kuwait科威特
KY Cayman Islands开曼群岛
LA Laos老挝
LK Sri Lanka斯里兰卡
LV Latvia拉托维亚
LB Lebanon黎巴嫩
LS Lesotho莱索托
LR Liberia利比里亚
LY Libya利比亚
LI Liechtenstein列支敦士登
LT Lithuania立陶宛
LU Luxembourg卢森堡
LC St. Lucia圣卢西亚
MG Madagascar马达加斯加
MN Montenegro黑山
MW Malawi马拉维
MY Malaysia马来西亚
MV Maldives马尔代夫
ML Mali马里
MK Macedonia马其顿
MT Malta马耳他
MH Marshall Islands马绍尔群岛
MR Mauritania毛里塔尼亚
MU Mauritius毛里求斯
MX Mexico墨西哥
MD Moldova摩尔多瓦
MC Monaco摩纳哥
MN Mongolia蒙古
MS Montserrat蒙特塞拉特
MA Morocco摩洛哥
MZ Mozambique莫桑比克
MM Burma缅甸
MP Northern Mariana Islands北马里亚那群岛
NA Namibia纳米比亚
NR Nauru瑙鲁
NP Nepal尼泊尔
NL Netherlands荷兰
NC New Caledonia新喀里多尼亚
NZ New Zealand新西兰
NI Nicaragua尼加拉瓜
NE Niger尼日尔
NG Nigeria尼日利亚
NU Niue纽埃
NF Norfolk Island诺福克岛
NO Norway挪威
OM Oman阿曼
PK Pakistan巴基斯坦
PF French Polynesia法属波利尼西亚
PW Palau帕劳
PA Panama巴拿马
PG Papua New Guinea巴布亚新几内亚
PY Paraguay巴拉圭
PE Peru秘鲁
PH Philippines菲律宾
PM 圣皮埃尔和密克罗
PN Pitcairn Islands皮特开恩群岛
PL Poland波兰
PT Portugal葡萄牙
PS 巴勒斯坦
PR Puerto Rico波多黎各(美)
QA Qatar卡塔尔
RO Romania罗马尼亚
RU Russia俄罗斯联邦
RW Rwanda卢旺达
SV El Salvador萨尔瓦多
SH St.Helena圣赫勒拿
SM San Marino圣马力诺
ST Sao Tome and Principe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SA Saudi Arabia沙特阿拉伯
SN Senegal塞内加尔
SC Seychelles塞舌尔
SL Sierra leone塞拉利昂
SR Serbia塞尔维亚
SG Singapore新加坡
SK Slovakia斯洛伐克
SI Slovene斯洛文尼亚
SB Solomon Islands所罗门群岛
SO Somali索马里
SD Sudan苏丹
South Sudan 南苏丹
SU Surinam苏里南
SZ Swaziland斯威士兰
SE Sweden瑞典
SY Syria叙利亚
TD Chad乍得
TJ Tajikistan塔吉克斯坦
TZ Tanzania坦桑尼亚
TH Thailand泰国
TG Togo多哥
TK Tokela托克劳
TO Tonga汤加
TT Trinidad and Tobago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TN Tunisia突尼斯
TR Turkey土耳其
TP East Timor东帝汶
TM Turkmenistan土库曼斯坦
TC Turks and Caicos Islands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
TV Tuvalu图瓦卢
UG Uganda乌干达
UA Ukraine乌克兰
UK United Kingdom英国
US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美国
UY Uruguay乌拉圭
UZ Uzbekistan乌兹别克斯坦
VA Vatican City梵蒂冈
VC Sain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VE Venezuela
[3]
委内瑞拉
VN Vietnam
[3]
越南
VG Virgin Islands(British)
[3]
英属维尔京群岛
VI Vigin Islands(U.S.)
[3]
美属维尔京群岛
VU Republic of Vanuatu瓦努阿图共和国
WS Western Samoa
[3]
西萨摩亚
YE Yemen
[3]
也门
ZA South Africa南非
ZR Zaire扎伊尔
ZM Zambia赞比亚
[3]
ZW Zimbabwe津巴布韦
[3]
国家祖国与国家
编辑祖国既是一个地理概念,也是一个文化概念更是一个法理概念,带有丰富的感情色彩。祖国是指世代居住、并对所在国文化有着高度文化认同感的并且自己和祖先国籍共同所在的国家。而国家是一个政治权力机构。
国家国家与政府
编辑在国家与政府的关系上,有时国家与政府的概念不分。在分得十分清晰时,国家大于政府,尤其是国家是主权者的同义词,而政府只是国家的仆人、权力的执行者、被委托人。 但在国际舞台上,国家的概念比在国内政治中宽泛很多。此时国家是国际法中的主体,是该国范围内的整个社会的代表,是这个国家全体人民的代表,与国内政治中的政府十分相近。
国家东西方概念
编辑政治学上的国家(state)一词,最早来自于意大利思想家马基雅维里所用的statos一词,该词来自于拉丁文status。
汉语中的“国家”一词,“国”的涵义类似于欧洲观念中的“国家”,而“国”与“家”在最初是有区分的。如《周易》:“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秦汉以后以一国而统天下,由于儒家文化强调“家国同构”,家又指家庭、家族,从而形成了“家”“国”并提的条件,“国家”指一国的整体,如西汉刘向《说苑》:“苟有可以安国家,利人民者”,明黄道周《节寰袁公传》:“公(袁可立)乃抗疏曰:‘则民生休戚、人品邪正,谁复为国家昌言乎?’”《明史》:“国家正赖公耳”。古代中国除了的“国家”观念外,还有“天下”的观念。在西学东渐时,才用“国家”一词附会西方的state。
在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国家出现得比较早,且形式少有变化。秦王朝便已经奠定了中国现代国家的基础。
第一个阶段是王权与教权的斗争。
第四个阶段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关系的日益法制化。这个过程可以从英国大宪章算起,而到1628年的Petition of Rihts和 1791年的Bill of Rights初步得以实现。它将政治权力及其运用规范到了一个成文法的框架之内,成为了后来代议制的先声。到北美独立战争,特别是法国大革命,这一过程基本完成——制订了成文宪法,制订了人权与公民权法案,使得个人可以对抗国家的胡作非为。
国家马克思主义
编辑马克思主义在深入研究国家产生的原因及其发展变革的规律,概括了各种类型国家的特点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基础上,为国家提出了一个全面的科学的定义:“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是使一切被支配的阶级受一个阶级控制的机器。”这是V·I·列宁对K·马克思、F·恩格斯的国家观点最全面、最准确的概括。它包括三层含义。
国家客观规律
国家是有社会阶级的组织,这说明国家是一种历史现象,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它是社会内部矛盾运动发展的结果,是私有制出现、阶级形成后,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同样,国家也必然伴随着阶级、阶级矛盾的彻底消灭而自行消亡。这是国家的产生、发展、消亡的客观规律。
国家阶级统治
这指出了国家的本质,即国家是哪个阶级的政权,是哪个阶级的统治。在有阶级的社会中,任何一个阶级的统治都来源于它们的经济统治,而一个阶级的经济统治又必须依靠它的政治统治来维护和巩固,因此国家政权总是属于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政治统治是统治阶级的联合力量,是统治阶级的集体意志和力量的表现,一般都是通过国家意志来实现的。奴隶制国家的本质是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封建制国家的本质是地主阶级的统治,资本主义国家的本质是资产阶级的统治,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是无产阶级的统治。
国家国家是机器
它形象地指出国家是由许多部件所组成的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国家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它有强迫被统治阶级服从国家意志的能力和有行使这种权力的官吏(干部),有实现这种权力的军队、警察、法院、监狱等强制机关,还有供养官吏与强制机关的捐税和国债,这3项构成一种组织力量和物质力量,即特殊的社会权力。
国家相关名言
编辑不爱自己国家的人,什么也不会爱。——拜伦
科技创新是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周海中
国家有优良的公民,那么这个国家就一定会强盛起来。——沃纳
解读词条背后的知识
- 参考资料
-
- 1. 中译意 .翻译[引用日期2019-01-27]
- 2. 中译日 .翻译[引用日期2019-01-27]
- 3. 245个国家和地区英文缩写对照 .搜引文缩写[引用日期201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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