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地类型
编辑锚地是指在水域中指定地点专供船舶停泊以及进行水上装卸作业的场所。
锚地功能分类
锚地按其功能不同,可划分为:
1.引航锚地——等候引航员执行引航任务的锚地;
2.检疫锚地——供外轮抵港后进行卫生检疫的锚地,有时则兼供引航和海关签证之用:
3.停泊锚地——船舶到离港的锚地,供船舶待泊候潮使用;
4.避风锚地——供船舶躲避风浪使用,小船避风需有良好的掩护水域;
锚地位置分类
锚地按位置不同,可划分为港外锚地和港内锚地,港内外锚地常以港口防护建筑物为界限:港外锚地供船舶候潮、待泊、联检及避风使用,有时也进行水上装卸作业。港外锚地一般采用锚泊。港内锚地供船舶待泊或进行水上装卸作业使用,一般采用锚泊或设置系船浮筒、系船簇桩等设施。设置各种功能的锚地没有固定格式。一些港口可能仅设有一个锚地而担负各种锚地功能和用途,如我国的大连港、秦皇岛港;而另一些港口则因航道、水深、地质以及掩护条件影响设置供船舶停泊的专用锚地,如我国的上海港,由吴淞口至长江口航道西侧和航道进口全长近百公里,吴淞口以外设置四个锚地:
1.吴淞口锚地——为引航和检疫锚地;
2.鸭窝沙锚地——位于长江口南水道长兴岛以南,为候潮锚地;
3.长江口锚地——因铜沙浅滩影响需在长江口设置暂时候潮专用锚地;
港外锚地设在港外,供船舶在进港前停泊等待引航或接受海关、边防检查以及检疫等用。在有天然掩护条件的港外锚地可进行部分减载的过驳作业,使吃水较深的船舶能够进入水深不足的港池。港内锚地一般设在有掩护的水域,主要供船舶等候靠泊码头或进行水上过驳作业用。停泊在港内锚地的大船如遇台风,一般驶到开阔的港外锚地去应付台风。
河港一般只设供驳船队编解和进行水上过驳或供船舶待泊用的锚地。河港的水上装卸作业锚地通常靠近码头作业区,不占用主航道或影响码头装卸和船舶靠离码头作业用的水域,同桥梁、闸坝、水底管线保持一定距离。如果受客观条件限制,一个锚地不能满足船舶全年使用要求,可根据需要分别设置枯水期、中水期、洪水期锚地。
锚地停泊方式
编辑锚地选择锚地的要求
编辑一般情况下,船舶均在已设定的港外锚地或江河入口处的锚地下锚。由于锚地范围已定,操船者只要根据本船具体条件和当时锚地周围的客观环境,选择较为安全的抛锚地点下锚即可。然而,在特殊情况下,船舶根据需要与可能需在一个较为生疏的水域去锚泊。这就要求操船者根据海图、航路指南等航行资料,以及水文气象预报做出合理决择。特别应该注意选择对船舶的作用力影响较小的自然条件、地形条件,有利于安全锚泊的水深条件和底质条件。也就是说,锚地选择应注意以下基本要求。
1.适当的水深
适当的水深至少应考虑到船舶吃水,图标的锚地水深潮高、波高及船舶的摇摆状况综合加以确定。在无浪涌侵入、遮蔽良好的锚地,当短时间锚泊且需自力操船时,所选锚地的水深应确实保证在低潮时具备相当于吃水20%的富余水深,否则便难于自力操纵;即使有拖轮协助操纵,该富余水深至少也应高于吃水的10%。
深水区域选择锚地,应注意锚地最大水深一般不得超过一舷锚链总长的1/4,否则将会影响锚的抓力,老旧船舶甚至可能出现起锚困难。
江河水道内及其入海口附近水域,往往水深变化较大,在此类水域附近抛锚,必须参阅最新改正的海图或蓝图,或经由本船实地测深加以核实,同时还应注意潮汐、洪水、强风可能造成的实际水位变化。
2.良好的底质和海底地形
一般言之,随着由岸向海的过渡,海底底质多为与洽岸地质同种类同成因的岩石或堆积物所组成,而且这些堆积物大多粒径较细,多为砂砾、泥和粘土不同比例的混合物。锚抓底之后能否发挥出较大的抓力与底质的关系极为密切。软硬适度的沙底和粘土质海底抓力均好,泥沙混合底次之,硬质泥底较差,石底不宜抛锚。
锚地的海底地形以平坦为好,若坡度较陡(等深线较密)则将影响锚的抓力,容易出现走锚。
3.具有符合水深要求的足够旋回余地
旋回余地应依锚地底质、锚泊时间长短、附近有无障碍物及水文气象等条件综合考虑加以确定。在港区锚地内,由于锚泊船密度较高,一般情况下很难给出宽阔的旋回余地。
4.良好的避风浪的条件
水域周围的地形应能成为船舶躲避风浪的屏障,以保证锚泊水域海面的平静。尤以可防浪涌袭扰的为最好。风浪的大小受风的吹送距离的影响较大,故应避免在其出口常为迎风的水域锚泊。波的前进方向常折向浅水处,并使波高增值,因此常会看到海岭(submarine ridge)水域内波能集中波浪较高,而海谷(submarinevalley)水域内波能分散波浪干缓的现象。在有波浪的岛屿周围选择锚地时需很好地予以注意。
5.其它方面
锚地相关概念
编辑锚地锚地检疫
锚地检疫指入境卫生检疫船舶必须在港口的检疫锚地或者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同意的指定地点实施卫生检疫。锚地检疫在我国目前仍然是一种检疫形式,尤其适用于来自疫区的或首次抵达的船舶。锚地检疫的优点是锚地远离港内,一旦发现检疫传染病时便于检疫当局对交通工具和人员采取控制、隔离等有效措施。
锚地锚地水深
锚地水深通常是指在设计低水位以下锚地范围内的最小水深,应能保证设计船型在满载情况下安全停泊。锚地水深由停靠锚地的设计船型满载吃水和必要的富裕水深所构成。港外锚地水深与进港航道水深一样,一般不应小于船舶满载吃水的1.2倍。当波高超过2m时,尚应增加波浪富裕深度。在港内锚地,考虑船舶航速很小,几乎不存在因船舶航行增加船舶吃水的现象。因此,富裕水深主要考虑水深误差、波浪引起的船舶垂直升降、配载增加的吃水等因素。
锚地锚位数量
港口锚位数量是指锚地能停泊船舶的最多艘数。可根据来港船舶密度以及港口水域自然环境等因素综合决定。
-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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