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十三五”规划开启之年,也是我会在新一届理事会带领下,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的第一年。学会要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为指导、围绕中央和省委群团工作会议及省住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学会治理机制改革和提升学会能力,引领我省广大土木建筑科技人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会员主体地位、坚持科技创新、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会、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新的起点、新的目标、新的要求、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势能和动力,以新的精神状态在土木建筑科技领域不断创新与发展,为实现我省“十三五”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2016年我会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好学会组织建设,开创学会新局面。
2016年,学会将在新一届理事会的带领下扬帆启航。学会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社团组织的要求,坚持创新和改革的发展理念,适应、引领新常态,组织动员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第一线。要以学会建设与发展、学会治理结构改革、学会联合体建设、学会评估体系以及提升学会学术交流水平等方面找切入点,努力把学会办成服务社会、服务全省科技工作者的示范学会。坚持以学会章程为本,依法治会、学术兴会,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个岗位工作职责,激发和调动各分支机构的积极性。已换届的分支机构结合专业特点制定出全年的工作安排,充分依靠挂靠单位和会员单位的支持,发挥广大会员的作用,推动行业学术进步与发展。
二、开展学术交流,推动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推广应用。
2016年,学会仍将坚持把学术交流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充分发挥我会专业广、人才密集的优势,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十三五”规划总目标,以中央和我省城镇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城镇化建设、市政基础、生态居住、绿色建筑、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应用、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等方面进行学术交流。要结合工程实例、选好课题、狠抓质量、注重实效。交流方式要创新、多元化,采取与外省学会、上级学会、相关专业委员会、相关协会、地方学会及相关企业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办会。交流内容要瞄准不同学科的科技前沿,围绕重点、难点、疑点课题开展交流活动。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新技术推广与应用。实施“科技支撑服务行动”,切实履行在新常态下“为经济建设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科技工作服务”的社会职责。
三、积极有序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工作。
近几年,学会受省住建厅委托开展了一些职能性的工作,如施工图调审、科技项目立项评审等。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湖北省科协及其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规范。学会将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主动与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与衔接,促进学会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中“接得住、做得好、能负责、可问责”。增强学会综合服务能力,要加强学会组织队伍建设,成立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专家委员会及其它相对应的组织机构,构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工作平台。
四、抓好重点学术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1.开展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第十五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同时推荐参加湖北省第十六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
2. 组织参加“第六届中国中西部地区土木建筑学术年会”。按年会主题内容,组织征集论文,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参加年会。
3. 继续与高校联合举办“第七届湖北省土木工程专业大学生科技创新论坛”,提高在校大学生积极探索和勇于创新的意识。
4.根据章程,开展技术咨询、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与推广等,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5.组织技术考察。组织专家到省内外考察学习,了解国内建设领域新技术的发展趋势和动态,参观有特色的重点工程项目;考察省内已建和在建的亮点工程,开展现场交流和观摩活动。
6.组织开展建设科技科普宣传。组织好2016年科普日活动,结合科普宣传的主题,以互联网+科普的形式,宣传普及建设领域的绿色建筑、被动式节能建筑、节能减排、生态环保、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可再生能源应用的知识及有关新技术、新产品,惠及于民。
7.认真组织筹备申报5A级社团学会。
8.申报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设立的科技创新源泉工程创新示范学会和优秀期刊。
2016年,学会将在民政厅、省科协、省住建厅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以来会议精神,在新常态下,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充满信心、脚踏实地,以更高的士气,更加饱满的情怀,更加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好学会的各项工作,取得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