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提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日期:2019-03-14     浏览:330    

各专业分会、地方学会、团体会员单位:

  根据科协办发组字〔2007〕2号文《关于推荐、提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的要求,我会已成立了工作小组,现将该项工作的推荐、提名办法通知如下:
  1、各专业分会、地方学会、团体会员单位严格按两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见附件1、2)组织推荐、提名。候选人必须是本会会员。我会理事、常务理事可优先被推荐、提名为候选人。
  2、优先推荐、提名长期在一线工作、年龄在55-65岁之间的工程技术人员。
  3、如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被推荐人提交《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和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科发学部字〔2007〕10号附件5)。
  4、如推荐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被推荐人要填写《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名书》(中工发〔2006〕77号附件6)。
  5、请各推荐单位按中国科协《关于推荐、提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附件3)要求将具体材料报送我会,详情可登陆学会网站
www.cces.net.cn

报送材料截止日期2007年2月28日。
地  点:北京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内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邮政编码:100835
联 系 人:龚磊 张凌
电  话:(010)58934710 58934591
FAX:   (010)58933953
E-Mail:
daa@cces.net.cn

附件:

  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07〕10号)
《中国科学院章程》
《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
《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涉密材料的评审和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部门推荐用)》(样表)
《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样表)                    

《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06〕77号)
《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学部专业划分标准》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样表)                        

《关于推荐、提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07〕2号) 

 
下一篇:

关于举办第二届“三晋·荆楚传统建筑文化学术交流 会”的通知

上一篇:

关于做好2006年学会工作总结和2007年工作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