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编辑部,各市、区、州土建学会,有关单位会员单位:
根据湖北省科协关于开展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工作的通知(鄂科协发[2006]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会第十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我会所属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华中建筑》、《土工基础》、《湖北土建》编委会;各市、区、州土建学会;有关单位会员单位(未归属相关专业委员会的单位)均为推荐单位。
二、推荐范围:本届申报的论文必须是本会会员于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期间在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本会及各分会、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学术会议上发表及评出的优秀论文;各市、区、州土建学会评选的优秀论文;单位会员单位评选的优秀论文。
三、评选程序:
1、组织申报:各推荐单位应积极动员会员申报论文。论文作者需提供《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论文全文各一份及其电子邮件报所属推荐单位。
2、初评:各推荐单位应认真做好申报资料的审查工作,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范围的论文进行初评(“评审标准”附后)。每篇论文由两名专家(不宜安排作者本单位的专家)进行初评,并写出评审意见及建议等级,填入申报表“评审意见”栏内。
3、汇总上报:各推荐单位将初评三等奖以上的论文按等级分别填入汇总表。于2006年7月15日以前将“申报表”、“初评表”、“汇总表”、“论文全文”各一份及其电子邮件(没有电子邮件的论文不予受理)一并报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4、学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分专业评选我会第十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
5、在我会评选的基础上,按省科协下达的指标数申报湖北省十一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
四、几点要求:
1、论文必须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探索性的特征,论点明确,论据可靠,论证严谨,结论正确。
2、工作总结、考察报告、译文、科技专著、科普文章等不能作为学术论文申报。
3、申报表封面上“所属学会”栏统一填“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申报表内“学会评委会意见”栏由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填写。
4、每篇申报论文收评审费50元。
5、如有不明之处,请电话联系:027-68873320 68873319,联系人:李立新、方晓梅,地址:武昌中南路14号,邮编:430071,电子信箱:cas@hbcas.com.cn。
附件:一、评审标准
二、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
三、优秀学术论文初评表
四、优秀学术论文申报情况汇总表
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
二OO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评 审 标 准
优秀学术论文等级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
(1)特等优秀学术论文应为,在某学科的基础研究中和应用研究中有重大创新和突破,并在国内外重要科学和工程检索系统(SCI国际版、EI)中收录的学术论文,或在本学科领域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其学术水平相当于当前国际水平。
(2)一等优秀学术论文应为,在某学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中有所创新,或解决了科学实验、生产实践中的重要学术或关键技术问题,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论文,并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SCI或EI收录),或本学科领域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其学术水平相当于当前国内先进水平。
(3)二等优秀学术论文应为,在某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或较大实用价值的论文,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全省性学术会议上宣读,其学术水平相当于省内先进水平。
(4)三等优秀学术论文应为,在某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理论水平或实用价值的论文,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宣读过,其学术水平相当于省级水平。
附件二: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doc
附件三:优秀学术论文初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