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科[2010]4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央驻鄂及省属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了贯彻《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关于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和管理的通知》(鄂建[2009]8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省建设科技发展中心负责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推广应用培训工作,定于2010年5月在武汉举办二期“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构造》(10ZJ109);
2、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
3、太阳能集热器与热水系统检测;
4、太阳能建筑应用实例;
5、大规模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
二、培训对象:
1、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分管勘察设计与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设计与科技科(处)、节能办、质量监督站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2、全省建筑设计、监理、开发单位业务骨干(建筑、给排水、暖通专业);
3、全省所有施工图审查机构、节能检测机构相关技术人员。
各地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三、培训期次安排:
第一期:5月11日至5月12日,报名时间为5月10日下午。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孝感市、宜昌市、十堰市、荆门市、襄樊市、随州市、恩施州、神农架林区。
第二期:5月14日至5月15日,报名时间为5月13日下午。武汉市、黄石市、鄂州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
四、培训地点:
广州军区中南花园饭店。详细地址:武汉市武昌武珞路588号。
联系人:王官斌
联系电话:027—67817698 13995585852
五、有关要求:
1、本次培训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按通知要求分期分批安排好本地区、本单位相关人员参训。
2、此次培训计入注册执业人员的选修课时20个学时。培训情况将纳入2010年全省建筑节能专项督查考评计分体系。
3、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每人交培训及资料费300元。
4、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将参训人员回执(见附件二)填好,于2010年4月29日前报至省建设科技发展中心。
联系人:彭艳琴 刘晓光
电话(传真):027—68873349 68873347
附:1、各地名额分配表.doc
二0一0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