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文件
鄂土建学会会字〔2011〕8号
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编辑部,各地方学会、相关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关于开展百年庆典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全面真实地反映我会六十年的发展历程,切实做好纪念活动的各项筹备工作,遵照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等活动的有关精神,本着节俭的原则,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纪念活动旨在全面回顾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六十年来所走过的光辉历程,充分展示我省土木建筑事业所取得的丰硕成果,热情讴歌土木建筑工作者的高尚情怀与创新精神,展望我省土木建筑事业更加广阔辉煌的美好前景。
二、组织机构
这次纪念活动是我会成立六十年来具有重大意义的盛事。为此,成立纪念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省住建厅厅长、学会理事长李德炳任组长;省住建厅总工程师、学会副理事长徐武建,省住建厅副巡视员、学会副理事长梁晓群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省住建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处长、秘书长王云泉及学会秘书处相关人员组成。各单位应由主要领导负责,明确具体工作人员。
三、活动内容
1、编辑出版《辉煌历程—纪念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成立60周年》专集;
2、召开学会成立六十周年纪念座谈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开展表彰活动
(1)表彰“从事土木建筑工程工作60年资深专家”;
“从事土木建筑工程工作60年资深专家”应是1951年12月31日以前从事土木建筑专业教学、工程技术及管理工作,并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受过刑事处罚的高级技术职务人员。
(2)表彰“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先进集体条件
①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围绕本地区、本行业、本专业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工作中有新思路、新举措,成绩突出;
②开展学术活动形式多样,开展科普活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③积极为广大会员办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④自身组织机构健全,有完善的管理和工作制度,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开拓进取的奉献精神。
先进个人条件
①热爱祖国,坚持科学发展观,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准;
②事业心强,工作努力肯干,乐于奉献,积极为会员服务;
③勇于改革,开拓创新,建言献策,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
④奉公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同事,办事公道,在群众中享有一定的威信。
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于2011年10月31日以前将推荐表报学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事项
1、各单位要按照我会【2010】24号文件要求,落实相关资料报送工作;
(1)文字材料
收集、整理反映本单位成立以来发展全貌和主要成就的材料一份,1000-1500字;对有特殊贡献的典型人物,可提供一份翔实、具体的事迹介绍,1500字左右。
(2)图片资料
提供5—8帧反映本单位60年重大建设成就的图片,规格为value="21"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21cm、300dpi或2200×1800像素。
(3)统计表格
按表格内容详细填报。
2、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纪念专集由我会委托《中华建设》杂志社协助编辑出版。《中华建设》杂志社将根据编辑需要派出记者到相关会员单位重点进行采访、组稿活动,望相关单位予以密切配合,做好接洽工作。
3、各单位务必在nth="8" Day="2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8月20日前将上述相关文字稿及图片资料发至学会邮箱。
联系人:李立新 68873320 13627138371
黎洪永 15872376798
邮 箱:hbcas2007@163.com
附 件:1、纪念专集编辑提纲
2、从事土木建筑工程工作60年资深专家推荐表
3、学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