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办[2011]15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勘察设计企业: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建[2003]51号)文件精神,为激励行业先进,发挥优势勘察设计企业的先导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度湖北省勘察设计企业综合实力10强的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企业范围
凡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工商注册登记地在湖北省内,2010年度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均可申报参评(“2010年湖北省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勘察设计企业名单”见附件3)。
二、评选程序
(一)参评企业按照《2010年度湖北省勘察设计企业综合实力10强评选办法》(见附件1)的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填写《2010年度湖北省勘察设计企业综合实力10强评选申报表(表1、表2)》(见附件2)。
(二)参评企业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并签署推荐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报至省勘察设计协会;中央和省直属企业直接报送至省勘察设计协会。
(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专家,按照《2010年度湖北省勘察设计企业综合实力10强评选办法》的评选标准对参评企业进行综合考核后,确定入选企业名单,并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bzfhcxjst.gov.cn)上予以公示。
(四)入选企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民政府予以公布和表彰,并授予奖牌和证书。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资料统一使用A4纸张规格并装订成册(复印件一律放大或缩小成A4纸张规格),一式二份,加封面、目录和页码。
(二)申报资料封面须统一标题为《2010年度湖北省勘察设计企业综合实力10强评选申报资料》,标明单位名称和申报时间,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经济类指标(表1)
(1)统计年报:
A、营业收入,其中工程总承包收入应分列;
B、利润总额;
C、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等,并在各个指标标注报表编号;
(2)税务清算表或税务机关证明:
A、营业收入;
B、利润总额;
C、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
2、质量类指标(表2):按顺序将各种类别奖项、等级、时间及发奖机关文件编号逐项列清。
四、参评要求
(一)参评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务必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各参评企业应于2011年8月15日前将申报资料上报,逾期不予受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湖北省勘察设计协会受理申报资料。
(三)各市、州住建委负责推荐并督促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勘察设计企业参评,省勘察设计协会负责推荐并督促符合条件的中央和省属勘察设计企业参评。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12楼1214室
联系人:省勘察设计协会秘书处: 戚 毅 曾嵘
电话:027-68873337、027-68873127(传真)
附件:1、《2010年度湖北省勘察设计企业综合实力10强评选办法》.doc;
2、2010年度湖北省勘察设计企业综合实力10强评选申报表(表1、表2).doc;
3、2010年湖北省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勘察设计企业名单.doc;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