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十二五” 全省100个重点中心镇“禁实”工作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9-03-14     浏览:240    

鄂建墙办[2011]6号

各市、州、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鄂建墙办[2011]5号《关于做好100个重点中心镇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十二五”全省100个重点中心镇“禁实”工作计划》,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中心镇“禁实”工作将纳入全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目标考核的内容。各地应严格按照《“十二五”全省100个重点中心镇禁实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工作,把握工作进度,保证各年度“禁实”目标的完成。
    二、重点中心镇(镇区)“禁实”达标工作由各市、州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验收。列入“禁实”的中心镇要按照鄂建文[2008]123号文件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禁实”达标验收的准备工作。相关市、州、县节能墙革办应对所辖重点镇“禁实”工作进行指导。验收按年度进行,各地应将验收的相关资料于每年元月20日前报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备案。
    三、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负责重点中心镇“禁实”工作的督办和抽查;加强调查研究,开展不定期检查和督办,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验收达标的镇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20%,以保证工作质量。

附:“十二五”全省100个重点中心镇“禁实”工作计划.doc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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