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直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协;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教育局、环保局:
2013年是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的第十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宣传普及生态、环保科普知识,推进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建设,根据中国科协、教育部、环保部关于举办201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精神,湖北省科协、教育厅、环保厅将联合举办2013年湖北省全国科普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2013年湖北省全国科普日活动于9月14—20日举行。主题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湖北”。
二、主办单位: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三、重点行动
(一)全国科普日湖北省启动式暨主场活动。
9月14日,湖北省科协、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环保厅、华中师范大学联合在华中师范大学体育馆举办以“建设美丽湖北—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主题的2013年全国科普日湖北省启动式暨主场活动,全面普及生态环境相关知识,提高湖北公众环保意识,促进“五个湖北”建设,并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带动全省各地科普日活动的蓬勃开展。
(二)全省科普日联合大行动。
科普日期间,全省各级科协组织科技场馆、科普大篷车等开展科普日联合大行动,深入农村、社区、学校等开展广覆盖、多形式的科普宣传活动,向公众全面普及生态环境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维护环保事业,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高校科普开放日活动。
充分发挥我省高校智力优势,结合大学特色学科领域与公众密切关注热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在科普日期间开放相关重点实验室、教学科研设施等,举办科普讲座、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科普宣教活动。充分调动高校师生的积极性,面向青少年、社区居民及广大公众开展科普宣传工作。
(四)科普教育基地开放日行动。
各地与主题相关的科普教育基地、科研院所和科技场馆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要积极开展免费或者优惠等环保科普开放日活动,要积极推出与生态环境主题相关的科普展览或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发挥科普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
(五)社区科普益民行动。
组织动员各级科普示范社区,特别是国家“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和湖北省“科普示范助力新社区计划”表彰奖补对象,围绕科普日主题,结合社区实际,带头开展贴近居民实际的保护生态环境、垃圾分类等环保方面的科普知识宣传,增强社区居民环保意识。
(六)农村科普惠农行动。
组织大学生志愿者深入农村和偏远山区开展百乡千村环保科普活动,普及环保和科学生活知识,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宣传教育活动。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科普工作队,特别是国家“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表彰奖补对象,要带头围绕科普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农业新技术讲座、新品种推广、美丽乡村建设等生态技术相关科普活动。
(七)“百万学生环保科普大行动”
各高校、职业中专、中小学校要积极组织“百万学生环保科普大行动”,发动在校学生开展回收废旧电池和电子产品、回收废弃塑料袋、节约一度电、节约一斤水的节能环保行动,并通过学生的节能环保行动,影响家庭其他成员的节能环保行动,宣传节能环保思想和科普知识。
(八)“百家企业环保科普大行动”
在全省组织百家企业开展环保科普大行动,通过开展环保科普讲座、环保科普报告和发放环保科普宣传挂图等形式,宣传环保政策、法律和环保科普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责任,推动节能减排和环保措施的贯彻落实。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各级科协、教育、环保部门要积极向分管党政领导汇报,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科普日活动的领导和支持,邀请当地党政领导与公众一起参与科普日的相关活动。要根据有关要求认真谋划,制定当地的科普日工作方案及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科普日活动。
(二)加强管理,统一规范。
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科研院所科协、企业科协、各地科协、教育和环保部门要在活动时间内,围绕活动主题,加强科普日活动的管理,着力提高科普日活动的吸引力,提高公众参与科普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贴近公众,务求实效。
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科研院所科协、企业科协、各地科协、教育和环保部门要结合实际,可以围绕上述八项重点行动,统一在全国科普日期间开展相应的科普活动。也可以围绕主题,根据实际情况和公众需求,创造性地开展科普日活动。在组织开展科普日活动中,要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在提高实效上下功夫。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科协、教育、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功能,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移动电视、互联网等新媒体的传播作用,加大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全国科普日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全国科普日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活动的受益面,进一步提高活动的影响力。
(五)认真组织环保科普“随手拍”活动
各市州科协负责选送20个由科普志愿者和摄影爱好者拍摄的,以反映环保城市、环保企业特征、面貌或以反映热心环保人的感动瞬间为题材的图片、DV短片等(于8月20日前将其电子版发省科技馆,邮箱:248703121@qq.com),省科协评委会将从中评选出优秀作品,在2013年湖北省全国科普日启动式上由省领导为获奖者颁奖并进行集中展示。
五、工作考核
省科协将会同教育厅、环保厅对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科研院所科协、企业科协、各市州组织开展的科普日活动进行工作考核,对活动组织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2013年湖北省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对特色鲜明、实效显著的活动授予“2013年湖北省全国科普日优秀特色活动”。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科研院所科协、企业科协、各市州科协汇总本单位或本地2013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于2013年8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省科协普及部(登记表见附件1)。
2.全国科普日活动结束后,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科研院所科协、企业科协、各市州科协、教育、环保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于2013年 10月10日前将总结和相关影像资料(含电子版),以及“2013年湖北省全国科普日优秀特色活动”和“2013年湖北省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见附件2、3)报送至省科协普及部。
3. 全国科普日活动相关资源各地可自行登陆中国科协官网(www.cast.org.cn)、教育部官网(www.moe.gov.cn)、环保部官网(www.zhb.gov.cn)和中国数字科技馆网站(www.cdstm.cn)进行查询、下载。
湖北省科协联系方式:
陈玉芬 027-87832892 87123442
电子邮箱:hbkxpjb@263.net.cn
聂海林 027-87821012
电子邮箱:248703121@qq.com
湖北省教育厅联系方式:
胡 理 027-87328122
电子邮箱:hbkjcz@sina.com
湖北省环保厅联系方式:
孙 朝 027-87168323
电子邮箱:387209585@qq.com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