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筑节能节节攀升

   日期:2019-03-14     浏览:232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了2011年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及12个县(市、区)建筑节能工作及目标任务完成专项检查情况。按照管理体制建设、配套政策制定、法规制度执行、执法检查监督、宣传培训及重点领域工作任务完成等内容对各地建筑节能工作进行了检查和评价,对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绿色建筑、“禁实”、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及新增建筑节能量等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从检查的情况看,湖北省各地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规范措施得力、成效明显。预计全年可实现建筑节能105万吨标准煤,超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建筑节能目标责任

  我省各地不断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增强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保障建筑节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市政府将“十二五”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任务指标逐级分解到各县(市、区),并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任务指标进一步分解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将工作落到实处。全省12个市州分别与所辖县(市、区)签订了“十二五”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目标责任书,竹山县、南漳县党政亲自抓建筑节能工作。各市州明显加大了重点工作管理力度,将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任务指标落实到具体项目,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并明确管理人员和专家团队进行跟踪服务与指导,保证了示范项目顺利实施。鄂州市政府批准设立了市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支持新建建筑节能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开展。

  严格执行节能标准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

  我省各地不断完善监管体系,从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备案与销售等关键环节入手,强化监管措施,严格监督检查,实行全过程闭合管理,保证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武汉、天门等市在立项审批环节,开展建筑节能评估,并将评估结论合格纳入立项备案的前置条件,从源头把好节能关口。宜昌、荆州等市强化施工图设计审查和建筑节能备案管理,严格控制节能设计变更行为。

  根据全省建筑节能目标任务,湖北省各市制定了本地区“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和年度计划,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目标落实到具体项目。第一、二批获国家批准的8个示范市县抓紧示范项目的筛选落实,积极组织实施。武汉市完成了三批示范项目评审工作,确定示范项目100个,总建筑面积825万平方米,示范面积619万平方米,已有21个建成项目完成能效测评工作;咸宁市第一批示范项目已通过评审,应用面积达32万平方米;宜昌市加强对城市示范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对重点示范项目美特普酒店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运行利用电脑远程监控,进行数据采集整理和系统优化,不断提高系统能效,取得了很好的示范效果;石首市被批准为第三批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农村地区县级示范,获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扶持;神农架林区福利院项目示范推广5000平方米太阳能热水系统。鄂州、天门、潜江等市明确规定新建多层居住建筑必须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时要求新建学校、医院、商品房小区、经济适用房及新农村建设等都要优先选用可再生能源。

  积极试点示范推动绿色建筑乡镇“禁实”工作

  一年来,绿色建筑项目示范已经在我省各市全面展开,已开工建设试点示范项目42个,总建筑面积327万平方米。武汉市政府发布《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试行办法》,推动了绿色建筑快速发展,在大力发展王家墩中央商务区、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花山生态新城等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的同时,积极推进江夏伊托邦绿色低碳小城镇建设、开展绿色建筑项目示范,又有武汉光谷新世界中心、武汉万达广场购物中心等6个项目获得国家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总建筑面积113.4万平方米。目前,黄石、孝感、黄冈、仙桃等市正在积极组织有关示范项目申报绿色建筑标识评价。

  我省在巩固县市城区全面“禁实”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统一部署,全面启动了100个重点中心镇的“禁实”工作,特别是列入2011年“禁实”达标的42个乡镇积极采取措施,为“禁实”达标创造条件。一些地方形成了政府主导、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黏土砖生产企业的关停。同时,积极发展新型墙材,全省重点中心镇“禁实”达标工作进展顺利,墙材产品结构调整初见成效。(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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