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历史回响 熔铸时代文化

   日期:2019-03-14     浏览:164    

——浅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的走向

来源:中国建设报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是当代中国城市文化建设中的重大课题。历史文化名城最为珍贵和稀缺的资源是她的历史文化遗产。历史留给我们的文化,看得见的只有物化的文化遗产,而几千年的文明史,失去的东西比保存下来的要多得多。文化遗产记录了历史的脚步,有文化遗产才有今天展示古文明的可能。古城中一片片历史街区、一条条古老街巷、一座座传统建筑,就像一部部史书、一卷卷档案,记录着城市的沧桑岁月,贮存着城市的文化信息,见证着城市的历史足迹。

从单体保护走向整体保护

历史文化名城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仅仅注重保护文化遗产单体,会割断文化遗产的整体性、系统性和综合性,一处处文化遗产就会沦为“文化孤岛”。城市和人一样,从她诞生之日起就有了生命,越是历史悠久的城市,其文化积淀越是深厚,生命体系越是完整。正如生命体的发展离不开母体遗传信息的传递一样,文化名城也离不开它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历史环境氛围。

建筑是人创造的,人把自己的思想、情感、审美渗透到建筑里去,使其成为了诉说历史、传承文化的载体。如果只是一座形单影只的古建筑,周围都是新建筑,犹如陷入“十面埋伏”,生存艰难,持续发展更为困难。因而文化名城保护的第一层次、第一标准、第一境界、第一规范应当是整体保护,包括文化遗产的文态、生态环境,这也符合国际惯例。如埃及的开罗,意大利的罗马、威尼斯、佛罗伦萨,法国的斯特拉斯堡,德国的吕贝克,中国的平遥古城等,都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供了成功的案例。

一个拥有完整历史风貌古城的城市,才是一个伟大的城市,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历史文化名城。近年来,国内很多城市已开始致力于整体保护文化名城。划定保护区域,在这个范围内,没有建设控制地带、没有环境协调区,所有历史文化遗产全部划定为保护对象,尽最大可能保留其历史文化信息,恢复古城原有的基本格局和风貌特征。

对此也有质疑的声音出现:为了保护而进行的拆迁是否成本太高,造成社会财富的严重浪费?但通过实践经验就可以解释:不少古城保护范围内的多层建筑基本为垃圾建筑,是人居环境极差的危房,无论是否开展古城保护,其都在拆迁改造范围,区别只在于拆除出来的城市空间作何用途——古城保护亦或商业开发。事实上,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才是最大的浪费。作为城市决策者,必须避免走入目光短浅的误区,不能只考虑眼前显性政绩和经济增长指标,要具备长远的历史眼光。短期的行政行为,会慢慢毁掉一个城市的价值。

从文化造假走向修旧如旧

近60余年,在文化遗产遭遇巨大建设性和自然力双重破坏的历史条件下,寻找正确的文化名城保护之路是当务之急。应当看到,中国与西方建筑是有明显差异的。从物质结构层面看,西方以石头结构为主,残垣、孤柱可以露天保存,展示残缺之美;中国以砖木结构为主,屋宇残破不堪难以保存,不加修复就会彻底毁灭。从文化审美层面看,西方以单体高大雄伟取胜,中国以群体神韵意境见长。

因此,中国古建筑如果单体孤存,没有群体连续空间背景,是无法体现传统建筑之美的。

这一点无论从故宫建筑群,还是晋商大院、平遥古城,都能找到很好的例证。但大规模修复,又会触动禁止复建的底线,影响文化遗存的原真性,蒙受“文化造假”的责难。

其实,文物保护自古以来就有经常保养、局部维修加固、重大修缮和复原重建等方法,这样才使历朝历代的许多重要建筑得以保存传承下来。著名古建筑学家罗哲文先生曾言,现存的古建筑90%以上都是经过维修加固的,或重大修缮,或重修复建。可以这样讲,没有历代的修缮、复建,就没有中国传统建筑的传承。问题的关键在于区别“文化造假”与“修旧如旧”,不能把文物“修旧如旧”的正宗传统方法,不加辨析、笼而统之地斥为“文化造假”。

在遵循修旧如旧的前提下,要注意坚持三个基本方法:一是考证充分。在大量考古发掘、信息收集、调查研究、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寻找历史的依据,传承历史的信息。二是遗产本位。文化遗产属于哪个朝代,按哪个朝代的营造法式进行重大修缮、重修复建,不能张冠李戴、“乱点鸳鸯谱”。三是“四原”保存。在修缮、重修、复建中,保存原来的建筑形制、原来的建筑结构、原来的建筑材料、原来的工艺技术,此“四原”以原来的建筑材料为核心,也可看作是鉴别文化造假与修旧如旧的“试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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