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培训班举办

   日期:2019-03-14     浏览:311    

            

 

            

 

            

8月19日至24日,全省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培训班在北京举办。此次培训班以专家授课、实地考察相结合的形式,重点围绕海绵城市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PPP投融资模式等方面的内容开展了学习研讨。各市、州、县政府分管领导;市、州住建委、规划局负责同志共125人参加了培训。

    厅党组书记、厅长尹维真出席结业式并讲话。他指出,此次培训班是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由省委组织部和省住建厅共同举办的,旨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城市建设管理的系列指示精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推进海绵城市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作好思想动员、知识储备和干部准备。这次培训班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教学形式多样,达到了预期效果。主要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二是参训学员积极性、自觉性高涨,三是教学安排突出实用、实例、实效“三实”原则。

尹维真强调,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是中央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创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一要充分认识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该重大决策是对传统城市建设模式的深刻反思、破解城市顽疾的重大举措,是统筹解决城市诸多矛盾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启动建设正逢其时,将带动投资,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二要贯彻中央重大决策,必须实现“四个转变”。要转变思想观念,正确处理好地下与地上、里子和面子、近期和长远的关系;要转变城市建设治理模式,从破坏生态转向恢复生态;要转变投融资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创新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要转变管理体制机制,建立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体制。三要不辱使命,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动力。要科学编制规划,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全面开展相关专项规划编制;要有序推进建设,严格按照专项规划分期组织实施;要完善落实支持政策,结合各地实际,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要切实加强管理,严格规划实施、施工安全质量、运营维护等各项管理;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明确牵头责任部门,细化落实部门职责。

结业式上,武汉市水务局副局长张斐、黄石市副市长叶战平、十堰市副市长杜海洋、襄阳市规划局局长许晓林、荆州市副市长张万超、荆门市副市长蒋星华、咸宁市住建委主任孙新淼、随州市副市长袁善谋、恩施市市长苏勇、仙桃市副市长董方平等10名学员代表,结合各地实际和学习心得,对推进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有关工作措施和意见建议作了交流发言。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李建红主持结业式。住建部干部学院副院长张庆风、副院长向寒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金涛,厅副巡视员李斌出席结业式。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厅城市建设处负责同志参加了结业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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