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一体化示范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9-03-14     浏览:295    
 

鄂财函[2011]42号 

各市州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局):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一体化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11]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组织编制本区域内示范项目的实施方案,对示范项目进行审查、筛选,于2011年2月25日前将本地区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及“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通知》附件2)上报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各地组织登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填写网上申报信息,于2011年2月25日前上报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王星洲 027-67818847;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唐先国 027-68873063。

附件:住建部 财政部关于组织实施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一体化示范的通知.rar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太阳能△   光电△   建筑   通知
湖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1年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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