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国家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9-03-14     浏览:378    

鄂建办[2013]20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省级工法主编单位:
    为做好2011~2012年度国家级工法申报工作,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国家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13]59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3年10月30日。
    二、申报程序:
    各省级工法的主编单位按照自愿原则和《通知》要求,在我省已公告的2012年度400项省级工法中,将符合国家级工法申报条件的工法向省厅申报;省厅将进行评估审核,择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荐。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处 胡丹
    联系电话:027-87362418

附件:《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国家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13]597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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