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21次缔约方会议(即“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于11月30日开幕,来自195个国家和欧盟的代表将聚首巴黎,旨在努力达成一项“全面、均衡、有力度”的协议。作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参与者,中国正在为这一“富有雄心”的目标作出贡献。
近年来,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不仅在本国环境治理、节能减排、发展绿色低碳技术等方面取得骄人成绩,在主动承担国际责任,积极参与国际对话,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全球气候谈判、促进新气候协议的达成等方面也作出了积极贡献。
从2014年底中美两国签署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到今年中国向联合国提交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文件,并先后与印度、巴西、欧盟、美国、法国等国家和地区就气候变化发表联合声明,中国通过一系列郑重承诺,接连向世界传递出强有力的政治信号,表明其坚持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决心,获得广泛赞誉。
《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菲格雷斯日前在一次记者会上回答“哪个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可称榜样”的问题时指出,中国采取了“令人印象非常深刻的”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具有榜样意义。
她说,中国在“国家自主贡献”文件中确定,在2030年前后使其温室气体排放达到峰值,计划于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并把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列入“十三五”发展规划中。这些都表明,中国在对待气候变化问题上“非常非常认真”。
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各类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与日俱增。因此,法国作为巴黎气候变化大会的主办国,期待中国为大会的成功提供支持。
法国总统奥朗德表示,中国将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中扮演“重要角色”。法国总统环境问题特别顾问尼古拉·于洛此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高度肯定了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毋庸置疑的示范作用”。他说:“中国有能力在提出目标后将其实现,甚至以更快速度实现目标。”
中国支持定期盘点包括减排在内的相关长期目标的实施进展,也表明其有能力与自信进行气候变化治理。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既是一个负责任大国应尽的义务,也符合中国当前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节能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第一大国。2014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比2005年下降29.9%和33.8%。
在气候治理问题上,中国在加速本国发展的同时始终不忘向广大经济、资源、技术水平较为落后的国家和地区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
在今年9月发表的《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中国宣布出资200亿元人民币建立“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不少国家和国际机构,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人士对此非常赞赏,认为中国这一举措对世界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贡献,展现了其勇于承担国际责任、履行国际义务的大国风范,给其他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做出了榜样。
气候变化是一项全球性威胁,关系到世界各国的切实利益。中国支持巴黎气候变化大会达成一份全面、均衡、有力度的协议,主张协议应以《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为基础。日前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5年度报告》说,中方愿意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与各方一道积极建设性推动谈判进程,构建公平合理的国际气候制度。
正如法国国际关系研究所能源中心主任玛丽克莱尔·奥恩所说,近年来,中国的确将治理环境放到了同发展经济、消除贫困同等重要的位置。如今的中国已做好充分准备,积极投身有关气候问题的国际谈判,并为推动谈判的成功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