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工程师在审查中一般对规范强条把关较严,能发现设计中存在的强条方面问题并指出,但存在对设计回复要求不严的问题。有些意见设计简单回复后,未要求设计提供或说明详细依据、附件,以及必要的计算资料。
二、及时发现并指出设计中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规避可能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是审查工作的重点。对复杂结构提出建设性意见往往是困难的,考验审查工程师对结构的把握和规范的理解。如某分离式连续梁腹板间设置横向联系梁,作为装饰拱肋结构的基座,由于受横梁两端结构约束,设计预应力不能全部有效的施加到横向联系梁上;又如某斜腿刚构桥地质条件差,设计虽采用搅拌桩加固地基等措施,但对约束水平变位效果有限。审查工程师应及时提醒设计人员考虑。
三、部分地方设计单位存在问题相对较多,有些甚至是较低级的图面、图示以及表达方面的问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设计水平。
四、部分地方审查机构在发现有深度的设计问题上尚有差距。
五、建议审查机构在审查前组织相关人员实地考察,增加对设计工点的感性认识。
二〇一四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