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执行住建部刊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意见》(建办标[2016]57号)及《关于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建标[2016]166号)精神,推动土木工程建设标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标准缺失滞后问题,支撑保障工程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以“科创湖北”建设为引领,汇聚科学思想,凝聚科学知识,以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标准化工作,大力推广具有应用前景和成熟先进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委员采取自荐和单位推荐形式,请有意愿支持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标准化工作的专家于7月31日前完成个人申报(附申报表)程序,并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hbcas2007@163.com。超过征集时限未发送个人申报表的专家视为自动放弃加入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王莹娜 027-68873317;18571598670
方晓梅 027-68873317;13871511163
附件:
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